2005年12月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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脱逃不久便擒获死缓罪犯吃子弹
  本报讯 12月2日,随着一声枪响,因故意杀人、强奸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却在服刑期间又曾脱逃罪名的苏泽书,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。
  苏泽书为江西省铅山县人,2002年初到台州市某加油站工作,被安排与金某、周某同时当班。苏泽书多次追求周某不成,心生恶念。2003年2月6日晚,苏泽书事先割断了单位的电话线,走到金某休息的沙发边,用水果刀猛刺金某胸部20余刀。看到此情形的周某奋力把刀夺下,扶着金某逃回宿舍。苏泽书紧追不放,并用一把弹簧刀强迫周某脱掉衣服,对其实施了强奸。台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(未遂)、强奸罪数罪并罚,判处苏泽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省高院裁定核准了该判决。2003年10月,苏泽书被投入到浙江省某狱服刑。2004年12月2日,苏泽书乘隙冲出监狱,脱掉囚服,乘上公交车,还谎称自己是武警,训练时与部队走散。而这辆公交车上恰好坐着该监狱的一名职工,他觉得苏行迹相当可疑,报告了单位。正在追逃的武警接报后,迅速拦下该公交车将其抓获。此时,离苏泽书越狱还不到1个小时。
  金华中院查明了苏泽书脱逃的事实后,作出了执行死刑的判决,并经核准后对其执行了死刑。(陈志敏)